个人经营性物业贷款

文章作者:系统管理员文章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产品简介】

  “个人经营性物业贷”是指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抵押物,用于物业在经营期的资金需求,并以该物业的经营性收入作为还本付息主要来源,以及其他收入作为补充还款来源的贷款。

  【贷款条件】

  ① 借款人一方或者夫妻双方或其名下控股企业拥有经营性物业全部产权或者60%以上的产权,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产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② 提供相应的租赁协议或经营证明资料;

  ③ 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金额】

  金额:贷款金额根据抵押物业的价值、抵押率、借款实际用途、所产生的物业经营性收入、借款人其他收入综合确定。 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

  【贷款期限,担保方式】

  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担保方式:以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产权证、土地证,并投入正常运营的物业作抵押担保。

  【还款方式】

  可以采取按月结息一次还本、按月等额本息、按月等额本金等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