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为了满足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包括周转性流动资金需求和临时性流动资金需求),银行向客户发放的一年(含)以内的贷款。
用途:
限用于借款企业流动资金需要。
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执行和调整 ,原则上采用浮动利率方式。
申请条件:
1.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当期年检通过;
2. 独立核算,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 资本金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4. 持有人民银行颁发并经年审通过的《贷款卡》;
5. 经营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
提供资料:
1. 申请人和担保人各自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司)章程、《贷款卡》;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
4. 抵(质)押物清单、产权证明(原件)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或保证人愿意提供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5. 董事会同意借款或担保的决议(非公司制企业可免交);
6. 《借款申请书》;
7. 必要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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